9月18日上午,财务处、审计处、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等主要部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共计20余人在行政楼A201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关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专题培训,本次培训会采用线上集中培训方式,每校2个端口(用户),科研管理部门人员、科研财务助理及科研人员10余人,在另一会场参加。
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司长黄家玉进行了专题培训,就《若干意见》起草背景、过程、主要内容与政策考虑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着重讲解了从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投入与支持方式、改进科研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七个部分、二十五条改革措施,并部署了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通过本次培训,三个部门人员会后均表示,要积极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并严格按照部署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充分听取科研人员意见,梳理修订科研经费等相关管理制度、优化科研经费管理流程、持续推动解决科研经费报销繁问题,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和创新活力,促进学校科技事业发展。同时,做好动态监管科研经费使用并实时预警提醒,加大政策宣传培训力度,为科研人员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
学习现场(一)
学习现场(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