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国际会议预算审批表
会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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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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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类别 |
二类会议 ☐ 三类会议 ☐ |
会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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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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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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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代表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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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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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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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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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收入预算 |
收入项目 |
金额(元) |
测算依据 |
会议注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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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组织专项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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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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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经费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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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助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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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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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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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开支预算 |
场地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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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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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请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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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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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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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人员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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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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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嘉宾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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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会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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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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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部门)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
国际交流合作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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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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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一、国际会议定义
是指在我国境内举办的、与会者来自3个或3个以上国家和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的年会、例会、研讨会、论坛等会议。
二、会议类别
二类国际会议,是指以司局级官员作为会议正式代表出席的国际会议。
三类国际会议,是指以处级及以下官员或其他人员作为会议正式代表出席的国际会议。(一般学校举办的国际会议为“三类国际会议”)
三、会议地点
会议优先安排在学校或本系统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等场所。因工作需要必须在校外召开的,应到中央或地方会议定点资格的定点饭店召开,按照协议价格结算。不得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
四、会议天数
中央和国家机关举办的二、三类国际会议会期原则上不得超过3 天,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合计不得超过2 天。
学校举办的学术性国际会议会期应当根据会议性质、主要内容确定会议天数。
五、参会代表与工作人员人数
应当严格限定参会人员数量,控制会议规模。除特殊情况报经批准外,国际会议工作人员人数控制在会议正式代表人数的10%以内,驻会工作人员不得超过会议工作人员的50% 。
六、项目编码与项目名称
填写用以开支该国际会议相关费用的项目信息。
七、会议开支预算
(一)场地租金
国际会议举办场所应当注重安全适用,不追求奢华。会议正式代表场地租金的人均定额标准为:二类国际会议每天200元,三类国际会议每天150元。
(二)设备租金
设备租金为同声传译设备和办公设备租金,按会议正式代表人均定额标准每天100元。
(三)宴请费用
会议期间可安排一次宴请,会议正式代表人均定额标准(含酒水及服务费用)为:二类、三类国际会议180元。
(四)交通费用
会议期间租用车辆安排会议代表往返驻地与会场及会议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租用车辆的,各单位应当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租金定额标准为:大巴士(25座以上)每辆每天1500元,中巴士(25座及以下)每辆每天1000元,小轿车(5座及以下)每辆每天800元。
(五)伙食费
举办学术性国际会议的,会议期间按会议正式代表人均定额为每人每天150元。
中央和国家机关举办的二、三类国际会议,按中央和国家机关预算要求执行,未做明确的,只承担工作人员食宿费用,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天450元。
(六)志愿人员费用
会议期间志愿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用餐的,用餐或发放误餐补贴的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天100 元。志愿人员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七)翻译费用
同声传译人员口译定额标准为:使用联合国官方语言的同声传译人员,每人每天5000 元;使用联合国官方语言以外的其他语种同声传译人员,每人每天6000元。笔译费用定额标准为每千字200 元。对于境外同声传译人员,我方只承担同声传译人员乘坐经济舱的国际旅费,据实结算。
(八)特邀嘉宾旅费
中方特邀代表、外方特邀代表、存在外交对等接待以及同声传译人员,可承担其往返回国际国内旅费(包括往返机场的交通费),其标准参照学校相应标准执行。
*在测算时,须注明航班“舱位信息”,如有升舱情况,须事先审批。
(九)其他会务费
其他会务费用实行综合定额控制,会议正式代表人均支出标准为每天100 元。支出范围包括:办公用品、消耗材料购置费用,会议文件印刷、会议代表及工作人员的制证费用等。
八、特别提醒
国际会议应当遵循国际惯例,从严从紧控制经费支出:
(一)不得承担额外的义务,要厉行节约、讲求实效。
(二)申请中央财政拨款的国际会议,未经财政部同意,一律不准购买设备,且除会议场地、会议必要设备(不含消耗材料支出)外,各单位不得擅自对外提供任何免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