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落实和津补贴规范要求,结合《江南大学科研经费报账规程》与《江南大学规范津补贴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精神,7月6日下午,我处在B307会议室召开财经业务培训会,对津补贴业务操作、科研经费报账规程及增值税票据注意事项进行了讲解。财务处副处长沈怡红、郑齐放,人事处副处长史志洪出席会议,各学院、机关、直属单位办公室主任,人事秘书,科研秘书,科研项目团队财务经办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会上,沈怡红副处长针对《江南大学规范津补贴发放管理办法(试行)》中六大类津补贴的发放标准、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强调了学校各类津补贴条目的审核要求。人事处副处长史志洪解答了老师现场提出的津补贴政策等相关问题。
随后,郑齐放副处长从票据基本要求、报账形式及支付方式、各项业务报销具体要求等方面介绍了科研经费报账规程;其次,对国税总局下发的《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进行了解读,强调了自7月1日起最新发票使用要求,提醒师生取得增值税票据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本次培训向广大师生进行了有效的宣传和沟通,让师生及时了解到最新的财经政策,促进各项业务规范有序开展,提高财务报账效率。

会议现场